昌平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关于2013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将于近期开展第十一批(2013年第三批)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十一批(2013年第三批)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中有关申报人员、申报条件、提交材料、申报程序等方面的要求按照《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关于2013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第九批(2013年第一批)、第十批(2013年第二批)初审合格但未参加答辩的申请人可直接参加此批答辩,不必再次报送申报材料。第九批答辩未通过的申请人(不包括已参加过两次答辩的申请人)可重新申报材料。第十批答辩未通过的申请人不可参加此批申报。 三、第十一批(2013年第三批)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6日。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 2013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