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门: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公司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全体员工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必须佩戴胸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胸卡是公司员工身份的标示。佩戴胸卡是树立公司形象、加强劳动纪律和便于服务对象及外单位人员来访办事识别的措施之一,全体员工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必须佩戴胸卡。
2、请全体员工妥善保管胸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申请补办、更换(工本费自付11元/套),如调离公司或部门请及时与综合管理部办理移交或变更手续。
3、员工佩带胸卡必须正面朝外悬挂于前胸,不得悬挂于腰际或其他位置,不得放于口袋内,不得以外衣遮盖,不得拿在手里。
4、员工未按规定佩戴胸卡,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罚款50元,由财务部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并给予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5、员工未按规定佩戴胸卡受到内部通报批评,全年达3次以上者(含3次),取消其参加当年评优资格;5次以上者,扣发当年年终奖金总额的1%。
6、综合管理部将不定期地对员工佩戴胸卡的情况进行随机检查。请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属员工随时予以督促。
特此通知
综合管理部
201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