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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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专利部分)的通知

      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管委会,各企业、服务机构: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3〕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5年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专利部分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5月13日至6月30日(节假日除外)集中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范围

    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发生的专利项目,具体包括:

    企业国际发明专利进入国家阶段、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授权零突破、获得中国专利奖,以及专利服务机构代理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零突破。

三、支持主体

    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及相关规定为准。

四、申报材料

    1.申报《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企业国际发明专利进入国家阶段、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授权零突破以及获得中国专利奖资金支持的企业需提交《企业或产业联盟基本情况表》和《中关村专利资金申报表(企业)》。另外申报国外发明专利资金支持的,提供国内专利申报受理通知书和进入相应国家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若进入相应国家阶段时还没有得到公开的申请,需要在初审时验证原件。

    2.申报《管理办法》第七条代理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零突破的服务机构需提交《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和《中关村专利资金申报表(服务机构)》。

五、提交材料形式

    1.企业或产业联盟基本情况表、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

    需提交纸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需提供word版备份,以“XX(单位名称)基本情况表”命名。

    2. 《中关村专利资金申报表(企业)》、《中关村专利资金申报表(服务机构)》、其他证明文件

    需提交纸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需提供电子版备份(申报表提供word版,其他证明文件提供扫描版),以“XX(单位名称)专利申报材料”命名。

六、申报流程

    1.申报与受理

    申报企业将纸件及电子件申报材料送至所属分园管委会进行形式审核,分园管委会将通过形式审核的纸件及电子件申报材料汇总至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服务机构直接将纸件及电子件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

    2.审核

    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对通过初审的材料进行复审,形成初步支持方案并报请中关村管委会主任专题会审议,确定最终支持名单。

3.公布

    最终支持名单将在中关村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www.zgc.gov.cn/)公布。

    4.资金拨付

    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向获得支持的企业、服务机构拨付资金。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婷婷     88828919;

    王津京     82356358-261;

    范  睿     82356358-263。

 

附件:1.企业或联盟基本情况表

2.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

3.中关村专利资金申报表(企业)

4.中关村专利资金申报表(服务机构)

5.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3〕43号)

6.各分园区受理人员联系方式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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