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园相关企业: 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关于落实<关于促进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即日起启动2015年度昌平园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参加复审的企业范围为2012年度认定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二、采取分月分批办理方式,请企业在证书到期的当月提交复审材料。
三、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企业不参加复审,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四、参加复审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复审)纸质材料(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受理部门:企业发展促进科
受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9号615室
联系电话:89701437、69744530、69746874
特此通知。
附件: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