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本区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近日,我区出台了《昌平区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加快实现质量领先、标准创新、品牌优秀。
一、支持质量领先
1、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80万元的资金支持;
2、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60万元的资金支持;
3、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资金支持;
4、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提名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支持标准创新
1、制订1项国际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资金支持;
2、制订1项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支持;
3、制订1项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资金支持;
4、制订1项地方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支持优秀品牌
1、参与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总体品牌价值评价居全国同行业前5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资金支持;
2、被命名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单位,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资金支持;
3、被命名为“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基地”的单位,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支持;
4、被命名为“北京市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基地”的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金支持;
5、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予“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单位,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支持;
6、通过“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金支持。
区质监局每年7月底前组织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上一年度的项目,将审核意见报区产业政策协调办公室。
中小企业科
2014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