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昌平区工业企业创品牌工作,加快提升昌平区工业整体形象,促进企业发展,我委预推荐企业申报“北京市著名商标”,申报的基本条件如下:
1、商标是有效注册商标,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2、商标所有人为本市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已满三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最近期间内连续三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领先,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并不能出现亏损情况;
5、该商标为消费者所公认,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6、商标所有人具有较强的商标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措施,无商标违法行为。
联系人:汤波 联系电话:69746089
邮箱:bzk307@126.com
附件:商标预申请情况表
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